租賃的商業模式由來已久,且無時無刻伴隨於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例如:每天在收看的有線電視節目、使用的行動電話門號、路邊的收費停車格…。不知您是否想過,為什麼要用“租”的卻不用“買”的,也許您可以很直覺得反應:『當然囉!總不可能每個人家裡都有攝影棚,天天請人來表演吧!』或者是『如果有錢買個停車位就好了,但是我還是得開著車到處跑,總不可能到處買車位吧!』確實有些時候,在“租”與“買”的抉擇上,最重要的因素之-,不外乎是經濟效益的考量,而潛藏於『經濟效益』的背後,才是我們所要探究的根源。

對於一個選擇以租代購的消費者而言,思考的方向,可能有下列幾種:

  1. 需求迫切預算不足:透過租用的方式達到先享受後付款的目的。

  2. 靈活資金調度:如暢銷書《富爸爸,窮爸爸》所言,對於資產的定義不同,而造就了不同的消費方式。富爸爸認為,有錢買房子雖然增加了新資產,但也伴隨長期的房貸,形同負債,倒不如將資金運用在投資,創造更多的財富。

  3. 降低投資風險:商品的生命週期愈來愈短,尤其是3C產品,去年還是主流的300萬畫素數位相機,現在大概過時了!去年買的車,大概也折舊了不少吧!另外,科技業中著名的摩爾定律-每隔18個月微處理器的性能提昇一倍與成本下降一倍,就是最佳的明證。

  4. 減少錯誤投資的發生:如果說一家企業需要導入一套資訊系統,或許可以透過ASP的租用模式,評估可用性後,一旦符合需求後,方進行採購,亦不失為一種好方法。

  5. 理財節稅規劃:對於企業而言,租金的支出,可認列為費用,扣抵營所稅;租金發票進項稅額,可扣抵公司銷項稅。

由消費者的思考模式反觀,那什麼樣的商品(服務),適合租用給消費者呢?

  1. 季節性或高度流行性-如:3C商品、流行服飾、CD、DVD

  2. 高折舊率-如:廠房、汽車、樂器

  3. 高單價-如:房屋、店面、辦公室、會議室、房屋、汽車、貨車、堆高機、巴士、廣告看板…...

  4. 適合資源共享-如:KTV包廂、有限電視、漫畫小說、百貨公司攤位、保管箱、電話線路…

  5. 重覆使用率低-婚紗禮服、蒙古包、協力車、測量儀器、玩具…

  6. 高維護成本:伺服器、軟體…

當然,一個成功的租賃服務除了必須符合上述的六個條件之一,更應該徹底了解個別的租用服務在消費者使用前的心理考量及使用後造成的新困擾,例如:去年瀋陽幾百家玩具租賃連鎖加盟,大部分已悄然退出了市場,而失敗的原因主要在於消費者無法信任新的商業模式,在使用前必須先辦理會員卡、繳交會費,營運方面的問題則出在後續的維修服務與衛生消毒。

在租賃商業模式下將會改變企業在商品(服務)設計的思考方向,值得省思的例子-松下電器自2002年4月起,開始提供照明服務給工廠及辦公大樓,客戶不須購買燈管,而由松下電器負責照明的服務。在出租公司或設備供應商仍擁有設備所有權的狀況下,就需要設計更耐用且易於回收的產品。

全文刊登於NOWnews專欄:
http://www.nownews.com/2008/09/28/142-23416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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